國小三年級到國中九年級(第二至第四學習階段)。學習內容依主題分八條主線,逐階段螺旋銜接;點任一條目可看它的先備、延伸與對應的學習表現。
應用字彙:與該課主題密切、攸關理解的常用字;學生要懂字義、聽懂讀音,並能正確拼讀書寫、在語境中使用。
認識字彙:只要懂字義、聽懂讀音,不必拼寫或口語運用;評量時應守住這條界線。認識字彙之後在別課成為關鍵字時,升為應用字彙。
片語與慣用語視為一個字詞單位來教與考,不拆成單字解釋。文法句構也比照分成「應用結構」與「認識結構」。
字母:國小只學印刷體辨識與書寫,畢業前須完全精熟;國中加上辨識連續體,平日書寫仍以印刷體為主。
語音:國小以字母拼讀規則「看字讀音、聽音拼字」,含字首音辨認、切音(segmentation)、拼音(blending);國中持續精熟並輔助拼寫。音標若需要,建議國中才開始。
篇章:國中起重視段落的關聯性(cohesion)與連貫性(coherence),例如代名詞、指示詞、同反義字的銜接,以及主題句、結論句。